AB岗位工作制
1、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、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,在相近岗位之间,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(即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,A岗为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,B岗为协办人员)。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,B岗自动顶岗,及时办理可以即办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,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都有工作人员。
2、A岗责任人因休假、学习、公出等原因离岗时,必须提前向局领导报告、请假,并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,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。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,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,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,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,对确实解决不了的事项,应向服务对象进行解释说明,同时向A岗做好交代。A岗责任人事后应对B岗顶岗期间的工作进行复核。
3、AB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作和配合,做好业务交接工作,保证不出差错,不互相推诿而影响办事效率。
4、对A岗责任人因故离岗没有做好交代的或B岗责任人在有交代情况下而没有履行顶岗职责的,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;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影响办事效率的,按照规定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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