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机关效能建设制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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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海县财政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

公开服务承诺制

1、制定并公示服务承诺制:内容包括:(1)礼貌待人。开展微笑服务,使用文明用语,做到有问必答。工作人员仪表端正,精神饱满。(2)岗位公示。工作人员佩证上岗,告示其姓名、编号,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。(3)首问负责。首问责任人对于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或要求,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;对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,要根据服务对象申办事项内容,负责指引其至相应部门和科室。(4)限时办结。对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,在符合规定、手续齐全的情况下,在规定时间内办理。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,要耐心说明理由和原因。(5)一次性告知。服务对象提出咨询或提请办理,以及所带材料不符合规定时,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补充的材料。(6)廉洁自律。严格遵守政纪法规,不准利用工作之便,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酬金、礼品、有价证券;禁止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等行为;不准参加可能对于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、娱乐活动等。

2、制定服务承诺措施:(1)运用财政局网站、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载体,实行政务公开。(2)编印办事指南,供服务对象查阅。(3)设立服务监督电话、投诉电话:8757176、8757180。一般情况在接到投诉之日3个工作日内查处,特殊情况10个工作日内查处。投诉者留有通讯地址、电话号码等要求对投诉结果答复的,需在查处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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